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第九条【考核评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查处,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三条红线”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第二章 核准制度第八条 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不得处置城市建筑垃圾。...负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的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六条本省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激励问责制度,并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河湖长履职范围。第七条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制。
接到投诉或者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保护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第十一条【统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科技等部门参加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四条【政府职责】 落实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和落实河湖长制、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保障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支出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该办法自8月1日起实施。
通过官方网站及时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向公众主动发布环境信息,通过“重庆生态环境”、"重庆生态环境执法"微信号等渠道建立公众互动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和内部举报人制度,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第三条 防治大气污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精准防治、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海事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调查核实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第十四条【危化品运输】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岸基监控制度,运用自动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所属船舶实施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