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申报范围包含大气、水、土壤修复、固废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等技术装备。技术类别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
详情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技术装备要求
申报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报技术装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二)申报范围
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主要指工业生产、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减排技术及装备。
2.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主要指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黑臭水体等领域污废水减排技术及装备。
3.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主要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降低或消除土壤中污染物的技术及装备。
4.固体废物处理技术装备。主要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及装备。
5.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装备。主要指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减振、降噪技术及装备。
6.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主要指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领域的污染物以及噪声、温室气体的监测、检测技术及装备。
7.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主要指大气、水、固废等领域污染物处理时所使用的材料、催化剂、药剂、菌剂。
8.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技术装备。主要指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控制、减轻和消除的技术及装备。
9.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主要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处理等装备运行所必需的专用风机、水泵、阀门等零部件以及减少污染物泄漏的零部件。
10.减污降碳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主要指处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技术及装备。
11.新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主要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有关监测、检测、溯源、减排、治理的技术及装备。
(三)技术类别
技术装备分为研发、应用、推广类。其中,研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技术类别编制《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于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制作目录和封皮,A4纸左侧装订成册,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用U盘存储报送)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16室,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技术目录”板块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注:以下附件可登录官方网站下载)
1.研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联系人:周思思,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