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有限公司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西碱厂村南
建设内容: 本次技改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改建,改造锅炉燃烧器及配套系统,更新厂界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农林废物等一般固废掺烧系统进行改造,改造脱酸反应塔出口温度与脱酸剂喷入量连锁控制系统。共计8台(套),总投资约520万元。
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现有2条3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焚烧线及2套烟气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1条3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线;1条20吨/天粪污处理线,配套建设了完善的环保措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三、公众参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vgVCRWBRilOGjss9OQxw 提取码: ddj7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uKfJYx2WzLSG-jie6VTqg 提取码: a3dz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1日。
五、建设单位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文 联系方式:15533433307
邮箱:15533433307@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河北澳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11-69053091
邮 箱:hbsdhbs@163.com。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