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效能,加强“两高”项目管控,我厅编制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9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排污许可管理处 庞永学
电话:029-63916193
传 真:029-63916190
邮箱:475262870@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省生态
环境厅排污许可处
邮编:710006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3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
(2025年本)
属于本《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目录(2025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涉及新改扩建项目需依法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的重点管理类排污单位,由省生态环境厅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他情形由市级核发排污许可证。属于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由市级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目录》以外行业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由市级依法核发其排污许可证。
一、石油、煤炭及其加工业
(一)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二)炼焦(不含兰炭生产)
(三)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中煤制油、甲醇、乙二醇、乙醇生产
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无机碱制造中烧碱、纯碱生产
(二)无机盐制造中电石生产
(三)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中乙烯生产
(四)氮肥制造中合成氨生产
(五)磷肥制造中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生产
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一)水泥制造中水泥(熟料)制造
(二)平板玻璃制造
(三)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四)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四、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一)炼铁中高炉法炼铁
(二)炼钢
五、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一)铝冶炼中电解铝生产
(二)铜冶炼
(三)铅锌冶炼
(四)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一)火力发电
(二)热电联产
(三)生物质发电中生活垃圾、污泥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