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福建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发布。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共包括5个子项目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总投资约5.92亿元,围绕闽江南岸竹岐平原地带高洲河、高洲湖、麦浦支河、汶洲湖“两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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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亿!福建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025-01-06 08:54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月3日,福建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发布。

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共包括5个子项目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总投资约5.92亿元,围绕闽江南岸竹岐平原地带高洲河、高洲湖、麦浦支河、汶洲湖“两河两湖”内河水系开展综合治理,具体通过竹岐片区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农污综合整治提升以及闽江南岸千亩江滩生态修复,完善片区生态系统。主要包括麦浦支河、高洲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高洲湖水质提升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高洲河内河及沿线整治提升、闽江南岸竹岐江滩生态修复等内容。

关联产业类4个项目总投资额约18.14亿元,其中包含高洲湖东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建设、高洲湖畔康养建设项目闽江南岸竹岐江滩农文旅项目、麦浦支河沿线闽越文化传统工艺文创产业基地。

公告如下:

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ICOC-FJ-20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组织主体为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闽江南岸(闽侯竹岐)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综合发展EOD项目共包括5个子项目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治理类项目总投资约5.92亿元,围绕闽江南岸竹岐平原地带高洲河、高洲湖、麦浦支河、汶洲湖“两河两湖”内河水系开展综合治理,具体通过竹岐片区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农污综合整治提升以及闽江南岸千亩江滩生态修复,完善片区生态系统。主要包括麦浦支河、高洲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高洲湖水质提升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高洲河内河及沿线整治提升、闽江南岸竹岐江滩生态修复等内容。

关联产业类4个项目总投资额约18.14亿元,其中包含高洲湖东侧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建设、高洲湖畔康养建设项目闽江南岸竹岐江滩农文旅项目、麦浦支河沿线闽越文化传统工艺文创产业基地。

2.2实施目标:结合片区“两河两湖”水系综合治理及千亩江滩生态修复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品质提升,谋划建设促进滨江水地带的农业、产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发布经营性项目,优化片区医疗康养配套、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开发农文旅项目,以水兴城、以城聚人,以人促产,提升闽侯一江两岸竹岐片区的发展能级。

2.3招标范围:由一个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从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开工前准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投产全过程管理,一体化实施。通过“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闽江南岸(闽侯竹岐)生态环境质量治理、产业发展工作由碎片化向生态治理的系统化、产业发展协调融合转变,实现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的互融互通、互促互进。同时,本项目中涉及的所有产业内容及收益均依法归项目主体所有,从而实现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保障环境治理效果可持续。

2.3 服务质量要求:运营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标准。

2.4 合作期:2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现阶段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产,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其他要求

(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和内容提交资格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3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1月08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 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须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CA证书进行加密),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提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首次在平台使用CA电子签章,需要进行CA证书的安装,详情可登录http://ca.4008705191.com的“CA下载”中进行相关安装包的下载)

5.2 逾期上传的、上传的电子文件不符合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01月 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在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解密时间截止(或全部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将在开标现场进行电子开标及唱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箱:/

传 真:/

电 话:0591-62332080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高女士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31层

电子邮箱:zgtzzxfujian@cicoc.cn

电 话:18059089703

传 真:/

监督部门: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传 真:/

电 话:0591-22068912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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