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招标,项目预算近7亿元,招标方要求投标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存量垃圾开挖(含稳定化预处理)、运输、掺烧处理等服务。存量垃圾开挖需进行稳定化预处理、臭气防控、雨污分流、堆体稳定性监测等工作,挖出的存量垃圾运至垃圾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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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7亿!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招标!

2024-12-10 10:3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招标,项目预算近7亿元,招标方要求投标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符合有关要求的存量垃圾开挖(含稳定化 预处理)、运输、掺烧处理等服务。存量垃圾开挖需进行稳定化预处理、臭气防控、雨污分流、堆体稳定性监测等工作,挖出的存量垃圾运至垃圾焚烧电厂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预估存量垃圾数量为237万吨,投标人能够提供日均不少于3500 吨的存量垃圾开挖、运输及掺烧处理服务。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4-54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1,540,072.2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91,540,072.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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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存量垃圾开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2)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开挖服务分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具备此证。 3)投标人须配备1名负责垃圾开挖服务的分项项目负责人主持本项目开挖服务整体工作,拟担任开挖服务分项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承诺项目总负责人和开挖分项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开挖分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开挖分项项目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为同一人。(格式自拟) 6)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满足要求的,均可满足以上资格要求,适用以上3)~5)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639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116;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欢

电话:28866116;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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