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以及《回转窑无害化处置消耗臭氧层物质技术规范》等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制定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对于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大力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推动落实排污口监管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稳步推进排污口监测,及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围绕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强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溢流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要着力提升数智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排污口标志牌及二维码标识设置,实现信息可联网、可查询、可追溯,持续提升排污口监管效能。
会议强调
要做好《回转窑无害化处置消耗臭氧层物质技术规范》《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固定式碘化钠γ谱仪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 水蒸气中氚的测定 分子筛吸附采样法》等标准的宣贯解读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抓好标准贯彻执行,切实提升相关工作规范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郭芳,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