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陕西省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547.16万元,服务期1年,根据服务质量评议,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陕西省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ZC-眉县-2024-001
项目名称: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7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7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71,6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始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壹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评议,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
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眉县生活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书面声明: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无不良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3.9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相关清运处置许可证明文件。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企业端】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2、 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4、 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 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7、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8、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景贤路15号
联系方式:0917-5542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致博煜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6室
联系方式:1375998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18089231453
陕西致博煜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