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优化环评管理、提高环评质效,服务经济发展。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年9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加强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做好省级以下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评估调整。为全面落实国家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建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我厅草拟了《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与国家建议目录基本保持一致,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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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