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FA020005-2024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9-2024-00527
3、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 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符合规范要求且相对合理的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施工准备、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3)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以上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注: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6.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
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 1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
1.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18371780402
联系方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佰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17764254321
联系方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盛林
电话:1776425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