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招标,项目特许经营30年,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马庄村南部,祁陈路北侧、双马路西侧。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购置粉碎、筛分设备、水稳拌合站等。年处理建筑垃圾7万吨。招标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2.1.2 建设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马庄村南部,祁陈路北侧、双马路西侧。2.1.3 实施方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2.1.4 使用者付费来源:①收取建筑垃圾产生者支付的相关费用,②水稳产品收入。2.1.5 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占地面积9220.05平方米(约13.83亩),总建筑面积 5142.52平方米。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购置粉碎、筛分设备、水稳拌合站等。年处理建筑垃圾7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具有运作本项目所需的财务实力及融资能力。3.1.1.2 信用状况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2.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5 00:00至2024-10-3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须从项目附件中下载一份GEF格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璐 电话:1529766533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6-893061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大厂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者(二次)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金额(元):88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126号
邮编:/
联系人:王可欣
电话:0316-8930616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4号楼7M层01、04-12单元
邮编: /
联系人: 李晓璐
电话: 1529766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