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九个部分。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低于43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区综合指数稳定退出倒数后20位(即综合指数不得高于当年度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倒数第20位的综合指数),助推我市年度综合指数稳定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并且实现排名进位。
重点任务。在结构减排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在工程减排方面,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水泥等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在管理减排方面,深化扬尘、秸秆、烟花爆竹等方面精细化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效,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帮扶,推动空气质量排名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