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倍杰特发布公告,倍杰特集团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供应商,中标金额:107400.0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为22个月(包含在经营期限中)。
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范围
(1)供水工程新建最高日供水量7.91万m³净水厂1 座、165万m³沉沙池1 座、输配水干支管约69km、改扩建城北供水厂等,主要为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含喀什市纺织产业园、化 工园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含临港产业物流区西、西南片区、深圳产业园、综合保税区、 城北转化加工区)、国际陆港区等范围供水。供水工程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市水权交易试 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喀市政办发[2023]53 号)的规定,从河道取水价格拟定为 2015年喀什市农业灌溉完全成本价0.1347 元/m³的5倍进行水权交易,交易价格0.6735 元/m³ (0.1347 元/m³×5=0.6735 元/m³,现行交易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由特许经营者向喀什市水利局缴纳;缴纳水资源费为0.2元/m³,由特许经营者向国库缴纳。
(2)污水处理工程新建1座中亚南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规模为5万m³,出水水 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程根 据《喀什市城市供排水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水价及污水处理费全部由特许经营者自行收取。本项目参与方式为:投资、建设、运营、移交为一体。
2、服务要求及标准: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特许经营者,并由甲方与中选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两个月内中选特许经营者出资在喀什市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安排购置或建设;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职 责并拥有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及权利完好、无 偿、无债务地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