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26日发布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详情如下: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江苏省生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2024-09-29 10:31 来源: 常州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26日发布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详情如下:

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将《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要求,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提供虚假资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评级。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年度豁免申请资格外,一并取消下一年度豁免申请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如有异议,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联系方式:0519-85682777,邮箱:changzhoudqb@163.com)。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