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详情如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京发改〔2024〕14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9-27 10:35 来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京发改〔2024〕14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基础,现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须满足《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二、在京中央企业示范项目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不通过本市推荐;其他在京企业示范项目通过我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三、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发展改革委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

四、企业向我委报送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我委将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评审、合议,按照原则上不超过10个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推荐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五、请于2024年10月8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以“XX项目-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为标题,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电子邮箱地址为hzc@fgw.beijing.gov.cn。逾期申报项目将不纳入本次示范项目评选推荐。

六、咨询电话:66419876-0803、55590329、55590643。

特此通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