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山东开展了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近日,省有关部门(单位)对16市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成效进行了全面评估。整体来看,2021年以来,各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第二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顺利完成。
2023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9.8%,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6.24个百分点,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提升18.4个百分点。退出小煤电机组318台、789万千瓦,新增城市(县城)集中供暖2.17亿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33.91万户。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395.8万千瓦,发电量达到1579亿千瓦时,装机量和发电量较2020年实现“两个基本翻番”。全省铁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增长95.6%,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水路集疏港比例提升6.5个百分点。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逐年下降,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
下一步,山东将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落实《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