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慧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慧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慧晶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慧晶开除党籍处分;由肇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