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2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1247万元。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2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4-35
2、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2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470,000.00元
最高限价:1247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第一标包:永城市范围内侯岭乡、崇法寺街道、酇城镇、裴桥镇、马桥镇、李寨镇、酂阳镇、龙岗镇、马牧镇、王集镇、双桥镇、卧龙镇、黄口乡、新桥镇、日月湖街道 15 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每个站点均购置SO2、NO2、O3、CO四项监测因子仪器及相关配套设备,建成具备六因子监测能力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范围;
第二标包:永城范围内沱滨街道、芒山镇、高庄镇、薛湖镇、蒋口镇、陈集镇、十八里镇、太丘镇、苗桥镇、顺和镇、茴村镇、刘河镇、条河镇、陈官庄乡 14 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每个站点均购置SO2、NO2、O3、CO四项监测因子仪器及相关配套设备,建成具备六因子监测能力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范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以上行为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包,按照标包顺序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且不进入其后续标包的中标人资格排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3.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59,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五(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五(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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