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示,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对现有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处理规模从800吨/年改扩建至6000吨/年,工艺由干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更换为湿法废线路板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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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环评批准公示!

2024-07-15 09:31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示,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对现有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处理规模从800吨/年改扩建至6000吨/年,工艺由干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更换为湿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对现有废包装桶清洗再生系统处理规模从每年处理2万个/年(392吨/年)改扩建至41.2万个/年(7392吨/年),生产工艺改为干法废包装桶清洗再生;另外新增含贵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系统,规模为3700吨/年;新增年产60万个成品钢桶生产系统;回转窑焚烧系统及酸碱废液处理系统保留,仅作布局调整。

批准公示如下:

根据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7-11至2024-07-17(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华侨工业园新材料基地配套区内,广东鑫龙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其东北侧新增地块内,地理坐标为 N24º12′7.42″,E113º39′26.67″

环评机构: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二期工程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8849平方米,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约为33500平方米,主要进行以下内容调整:取消等离子体处置系统;对现有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处理规模从800吨/年改扩建至6000吨/年,工艺由干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更换为湿法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系统;对现有废包装桶清洗再生系统处理规模从每年处理2万个/年(392吨/年)改扩建至41.2万个/年(7392吨/年),生产工艺改为干法废包装桶清洗再生;另外新增含贵金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系统,规模为3700吨/年;新增年产60万个成品钢桶生产系统;回转窑焚烧系统及酸碱废液处理系统保留,仅作布局调整。

二期工程新增处理危险废物的量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100t/a(含油废包装桶)、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00t/a(含贵金属树脂)、HW17表面处理废液2000t/a(含贵金属废液)、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100t/a(含贵金属废液)、HW49其他废物11000t/a(包括含贵金属活性炭、废过滤棉芯,废线路板及废包装桶)及HW50废催化剂500t/a(含贵金属废催化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焙烧烟气、熔铸废气、酸碱废气、有机废气、恶臭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公辅工程废水与现有的回转窑焚烧系统废水等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清洗再生系统废水等部分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无害化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废漆渣、废无纺布、生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回到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理,其他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铁、废塑料粒、阳极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地下水:厂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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