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天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天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4〕8号)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安排,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做好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大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力度,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进一步扩大内需,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力争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全部达到节能水平以上、先进能效占比超过30%、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明显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80%、7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绿色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赋能为导向,推动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生产用能设备和发输配电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老旧设备、更新替换高端先进设备、迭代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深入推动建材、电力、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用能等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大项目实施。加快推动天水祁连山、华天科技、星火机床等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推动华能甘谷电厂进行节能降耗、供热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支持和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标准数字化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到2027年,全市新增数字化车间10个,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20个,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18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建筑市政领域设施更新。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老旧管网更新、城市排水防涝、供热供水运行和计量设备智能化改造、污水处理厂技术提升改造等重点工程。更新临近强制报废期的环卫车辆。加快滴灌、微喷灌等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摸底调查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需求,引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并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围绕外墙保温、老旧门窗、供热装置、计量装置等环境,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加快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到2027年,新改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3.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聚焦交通运输大提速、大升级、大畅通,突出基础设施联网优化、提质升级,加快重点区域路网和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坚持政策引导与严管严限并重,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运营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梯次推动各区域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有序推进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谋划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5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4.推动农业领域机械更新。加快水库、渠首、大中型灌区设施设备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提升农业机械动力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合理改进粮食初加工和深加工机械设备,实施数字智能化管理。推动农田水利节水设施、农村供水设施和防洪设施设备更新。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继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推广适用小型机械、高性能农机等低能耗电动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畜禽品种、养殖工艺、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改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设施装备条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设施建设与装备物联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能管控系统。持续推广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升农机智能化作业水平。加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鼓励农机回收企业增设业务网点,推出上门回收、提前预约等便民服务。2024年至2027年,补贴新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00台,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320台(套)。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2.4%。(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
5.更新完善教育领域设施装备。以提升院校教学能力为指引,推动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天水市卫生学校、天水农业学校等职业院校更新现有教学和信息化设备,实现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支持职业院校在教学科研领域引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更新仪器设备,完善科研实践平台。到2027年,市内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活力大幅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高职高专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4000元,中小学按照各学科教学仪器配置标准配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
6.补齐医疗领域设备短板。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积极探索前沿医疗装备技术科研与应用。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与设备更新,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有序推动4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适当增加单人间比例,改善医院现有供电、消防等安全保障设施,加快淘汰更新功能不全、性能落后、无法维修、影响安全的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医院病房标准。推动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备更新升级,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对DR、彩超、全自动生活分析仪等设备“应配尽配”。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7.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聚焦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品业态、游客体验等重点领域,重点开展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改造。积极融入“一平台、一中心、三体系、三朵云”智慧文旅总体架构,综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博物馆、智慧展览馆等数字化体验场景。推进全市文艺院团、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备更新,提升公共文旅设备升级改造,精细化服务群众。实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全市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实现数字化、智慧化,重点酒店、民宿、乡村旅游基本实现智慧化。(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中心)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8.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积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办好各类汽车展销会,拓展新车消费空间。简化购车登记、汽车更新等办事程序,推广汽车消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期注销作废;对临近报废的老旧机动车,鼓励车辆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交售报废车辆;鼓励报废回收企业开展上门收车等服务。加强新能源汽车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等设施建设,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9.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家电流通和回收企业等各方作用,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通过政府支持、厂家让利、经销商优惠等措施,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享绿色家居焕新季”等促销活动,落实绿色智能家电购买优惠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售后服务示范企业。加快实现家电家具回收服务城区全覆盖,配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回收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10.引导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提高家装市场供给质量,鼓励家装企业推出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等。鼓励县区和相关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优惠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换新。探索住房“以旧换新”模式,帮助居民卖旧买新、缩短旧房出售周期,提高楼市活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1.持续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县区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引导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布局回收网点,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回收企业与物业、环卫、资源利用等单位和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引导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回收追溯系统。以消除生态安全隐患、提高拆解效能为方向,推动报废机动车拆解领域设备更新和改造提升。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推广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媒介,畅通网上预约、在线估值、上门回收等渠道。到2027年,力争全市建成1个废旧产品集中分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联社)
12.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建设运营,依托商场超市、商业街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等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区布局建设交易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产业功能强的车辆、家电、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加快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APP上开发“闲置交易”的二手商品、电子电器交易板块。加强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积极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严格落实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13.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市内及周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依托产业集群,通过共建共享、深度合作等多种形式,探索实现产业链局部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有序提升机床、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水平。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积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4.推进资源化再生利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加速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建筑垃圾等材料的高效再生循环利用,积极谋划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资源集中分拣回收、废旧生产设备再制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镍、钴、锂等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5.推动企业积极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修订。强化政策引导,鼓励我市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等国家省上标准和重要行业标准修订。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规定,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标准。支持设备更新及以旧换新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加强设备及重点消费品国家行业、省上标准宣传,指导相关行业落实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6.提高产品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新产品备案和评优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积极打造标准创新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高端品质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17.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标准体系,积极参与二手市场建设服务、二手货品品质鉴定、报废汽车拆解、废旧电子电器拆解、纯电动车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废塑料废橡胶再利用、废纸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标准制定,研究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绿色拆解、回收利用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18.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利用现有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落实。用好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以及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奖励资金、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
19.加强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开展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和“台账式”动态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因地制宜创新符合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信贷产品、融资模式和金融服务,按照“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原则,支持企业获得更高效率、更多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人行天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天水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农发行天水市分行)
20.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规定期限内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措施,执行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以及优化的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强化政策宣传,精准推送政策,快速响应企业诉求,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21.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和“统筹保障”原则,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
2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等领域,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委托定向、并行支持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现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和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机制
23.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天水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各专责组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及时对接省上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具体方案、配套政策和项目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协调,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4.强化调度评价。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定期调度、分析复盘工作制度。各专责组组长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关键问题,研究推进各领域下一阶段工作。各专责组要研究建立分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对专责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重要依据。
25.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帮助企业和群众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激发企业设备更新和群众以旧换新热情,着力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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