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疆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KY-CG-GK-0626项目名称: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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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公开招标

2024-06-27 10:5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新疆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Y-CG-GK-0626

项目名称: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696100

最高限价(元):28696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轮台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及市政养护业务市场化改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696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业务、餐厨垃圾清运、垃圾清洗消杀、道路洒水、道路除雪、公厕营运、生活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管护、苗圃基地养护、城区道路及桥梁的管理、城区道路附属设施的安装管理维护、城区亮化设施的安装管理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全国政采云平台CA均可使用,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各供应商须准备CA数字证书参与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轮台县青年西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8099595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轮台县东方小区二号楼二单元603

联系方式:0997-2116286、15699079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

电 话:0997-2116286、1569907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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