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浙江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1576.8万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已支付款项总金额已达到合同总价,以先达到时间(条件)为准。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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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公开招标

2024-06-14 13:21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浙江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1576.8万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已支付款项总金额已达到合同总价,以先达到时间(条件)为准。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2024]1354号-CJCG24029

项目名称: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

预算金额(元):1576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永康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76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已支付款项总金额已达到合同总价,以先达到时间(条件)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采购项目《投标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浙江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类目;投标人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提供委托合同可证明与有危废相关类别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开标室一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qjgfUPCYvxix2JhS6dovdQ==&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2.670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4)请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设置与各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方便专家评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采贷 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风险提示 (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 (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 (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永康市望春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泽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93031

质疑联系人:褚智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293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巧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06795918

质疑联系人:刘宝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4470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 系 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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