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38座,集成式湿地共计477座;2、配套污水管网:UPVC管网共计96.8km,HDPE管网共计3.3km,以及接户井、检查井、溢流井等配套设施。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05-420505-04-01-413205,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锦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计238座,集成式湿地共计477座;2、配套污水管网:UPVC管网共计96.8km,HDPE管网共计3.3km,以及接户井、检查井、溢流井等配套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云池街道。
4、招标范围: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所有任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5、履约期限:180天。确保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工。
6、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且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同时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均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需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7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0717-69383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锦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105号
联系人:刘永兴、程畅
联系电话:1327725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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