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发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3#动力中心SCR脱硝改造SCR脱硝装置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SCR脱硝装置2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CR脱硝装置【镇海炼化3#动力中心SCR脱销改造】(WZ20240305-5509-1334-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CR脱硝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此项目进行SNCR烟气流场模拟并提供烟气流场模拟报告。
3.1.7 投标人提供2台锅炉及以上SNCR烟气流场模拟技术的良好应用业绩(脱硝效率大于60%)。
3.1.8 投标人应有至少3台410t/h(或装机100MW)及以上燃煤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供货业绩,该业绩应至少有2台运行三年以上,且运行良好。证明业绩的资料需同时提供清?可识别的合同复印件、 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无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均视为无效业绩。以上业绩中,至少提供1份用户证明材料,并附有联系方式。
3.1.9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8日 8:00时至2024年2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宁波国事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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