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般固废掺烧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建设2×400t/d机械炉排炉,2台额定蒸汽34.5t/h余热锅炉,1×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可发电量为11270万kW·h/a。
现有工程焚烧炉的实际运行负荷分别约为23%,33%,远未达到焚烧炉设计处理量。在保证焚烧炉正常的运行负荷,保持现有焚烧炉经济效益情况下,对现有一期2×4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入炉燃料调整。技改项目拟掺烧污水处理厂污泥、废旧纺织品、废树脂制品、生物质类、制药 类残渣、医疗废物,合计160t/d,在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前提下,掺烧量占比为20%。本次技改后设计入炉量为:生活垃圾640t/d、污水处理厂污泥16t/d、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及医疗废物144t/d。公示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137161 传真:86137199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05002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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