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本次申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7920.23㎡。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村建设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该土地已经电子监管号3303822023A000183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宗地面积112795㎡】,本次申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7920.23㎡。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设用地面积:112765㎡
2、建筑占地面积:31717.06㎡
3、总建筑面积:57920.2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7428.54㎡,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491.69㎡)
4、建筑密度:28.13%
5、容 积 率:0.51
6、绿地率:30%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117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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