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项目预算1900万元,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HG23112989479)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以及还包含现有皮带头部清扫器的更新。本项目为在线改造,工期包含生产时间,具体详见公开附件《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工程承包技术要求》并且同时满足《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可行性研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5)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以后类似布袋除尘改造或新建单个系统除尘风量大于30万立方米/小时的布袋除尘超低排放系统EPC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或照片,脱硫脱硝总承包业绩无效)。
另外还必须提供2020年以后含有湿式除尘或湿电除尘通过验收的业绩资料,业绩资料提供方式:
1、如果该项目的湿式除尘是由总包单位拟系统采购的一个相对完整的除尘器系统,需除尘器系统供应商提供通过验收的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设计服务发票,设计资质。
2、如果该项目的湿式除尘是由总包单位拟通过采购单体设备,通过独立设计并配套组装而成的则由总包单位提供通过验收的业绩。
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环保指标验收监测报告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其它要求详见《烧结厂一烧一混和制粒系统新增湿式除尘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说明及要求-20230905》。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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