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发布漳州市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项目主要是对高新区部分镇区实施污水收集及处理,涉及3个镇区的47个行政村、1个农场以及3个作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总处理规模为230m3/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22.5公里(DN80-DN300);在高新区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中央控制系统,在各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终端系统。
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施工及运营(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审立[2023]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内靖圆片区、九湖镇、颜厝镇共3个镇区的47个行政村、1个农场以及3个作业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高新区部分镇区实施污水收集及处理,涉及3个镇区的47个行政村、1个农场以及3个作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总处理规模为230m3/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22.5公里(DN80-DN300);在高新区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中央控制系统,在各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终端系统;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基金+施工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运营一体化及认购基金。
①建设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②项目运营范围:高新区农村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范围内的运营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维护、检测、清淤等);
③基金认购规模及要求:中标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认购招标人指定的基金认购份额不低于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万元),需要根据项目贷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于施工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签订基金和运维相关合同,并于施工合同签定后2个月内完成基金实缴出资。基金认购人向基金实缴出资的投资期限为三年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使用资金为准,以LPR作为基底上浮不超过30%(含)(LPR根据签订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最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建设费: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95662715.37元(含暂列金9310000元),综合运行成本基价根据《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2014)》确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建设期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运营期5年,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第5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的期间。运营期限前2年为免费运营期,中标人不得收取运营费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运营维护质量要求:运营维护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招标文件及运营维护合同要求等,做好运营维护工作,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分工及各自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④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为建设部核发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投标人须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有效期等信息公示情况截图或各地方的资质证书延续政策文件)。(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工业区
邮编:36310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629020,传真:/
联系人: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邮编:363007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
联系人:庄建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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