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1月1日,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0.015亿元,特许经营期为15年。除道路清扫保洁的开始商业运营日为2024年5月1日外,其余项目的开始商业运营日均为2024年1月1日。
项目分为2个分包,第1包南部片区:服务面积约21.73平方公里;第2包北部片区:服务面积约19.54平方公里。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三大类11个子项,三大类分别为智慧环卫一体化(含小广告清除)、绿化养护及园容保洁(含苗圃)、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包括:(1)道路清扫保洁;(2)小广告清除;(3)弃管小区的环卫及绿化;(4)垃圾分类、收集、运输;(5)垃圾转运及转运站运营维护;(6)公厕运维管理及化粪池粪便清掏清运;(7)智慧环卫信息系统;(8)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9)绿化养护及园容保洁;(10)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11)其他经营。
本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即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合作协议》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再由采购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资金筹措,向政府方支付经营权转让费,并开展项目的运营管理。 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政府方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公共运维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或远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3450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一体化项目
预算金额:200150.0万元
最高限价:200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年。除道路清扫保洁的开始商业运营日为2024年5月1日外,其余项目的开始商业运营日均为2024年1月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并后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税种)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并保留打印相关证据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到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或远程获取
方式:1.远程领取:(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银行账号:第1包:30206098004124;第2包:30206098004125),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包号)标书款”; (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920756195@qq.com;(3)采用远程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2.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叠彩道)国信咨询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三大类11个子项,三大类分别为智慧环卫一体化(含小广告清除)、绿化养护及园容保洁(含苗圃)、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包括:(1)道路清扫保洁(2)小广告清除(3)弃管小区的环卫及绿化(4)垃圾分类、收集、运输(5)垃圾转运及转运站运营维护(6)公厕运维管理及化粪池粪便清掏清运(7)智慧环卫信息系统(8)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9)绿化养护及园容保洁(10)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11)其他经营。其中,(1)~(8)为智慧环卫一体化内容,(7)为新建项目,其余为存量项目。需开发市场商业价值的是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及苗圃的商业属性、公共厕所及转运站的广告属性。 2.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网址:.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第1标包为南部片区,第2标包为北部片区,各标包服务范围和服务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及采购边界条件”。每个标包分别由1家中标,但供应商对本项目下的两个标包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中标顺序为第1包、第2包)。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额”指特许经营期15年内政府方累计支付项目公司的公共运维服务费金额。本项目报价项为特许经营转让价款,两者概念不同。 6.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包500 元。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北十五经路九号
联系方式:022-84312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3720096185、13810422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薇
电 话:1372009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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