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湘潭县河口镇宏兴村牛厂坳,项目占地面积117亩,总建设规模为1800吨/日,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1200吨/日,总投资7.44亿元。服务范围为湘潭市区(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及湘潭县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和1台30MW的中温次高压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给排水、烟气处理、渗滤液处理、消防电气系统等配套设备。预留二期600吨/日处理线,烟气排放全面执行欧盟2010标准;渗滤液和其它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回用,对外零排放;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厂内螯合固化稳定后送填埋场填埋。
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湘潭市委市政府明确由湘潭县负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由湘潭县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于2019年12月9日选定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环境)为社会资本方。光大环境与湘潭天易发展集团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70%:30%)具体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期30年,经营期满,项目资产完好的、无偿的移交给政府方。
项目于2020年5月30日开始土建施工,建设过程中,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单位科学组织、精心施工,达到了16个月即运营的建设速度。于2021年8月31日实现首车垃圾进厂,于2021年9月调试运行,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全系统“72+24h”满负荷试运行,标志着项目正式由建设期转入运营期。
自投运以来,项目运营管理规范,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或环保超标事件,在确保欧盟2010烟气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年均石灰单耗8.86kg/t、氨水单耗1.29 kg/t、活性炭单耗0.53 kg/t、飞灰率2.05%,炉渣热灼减1.59%,多项运营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外供蒸汽2.73万吨的前提下,年汽耗4.41 kg/kwh、补水率3.14%、入炉吨发高达616.4kwh/t。项目在各类多次检查中被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给予好评;在生态文明建设党员教育培养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被中共湘潭市委党校湘潭行政学院湘潭社会主义学院授予“湘潭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湘潭县委将项目设立为“莲乡里手”·湘潭县袁谷红(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三级调研员袁谷红)工作室主教学点。投产至今接待参观126批2632人次,获得广泛好评,攻坚克难化“邻避”为“邻利”。
湘潭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是光大环境在湖南省取得的第十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始终秉持“情系生态环境,筑梦美丽中国”的使命担当,以“创造更好投资价值,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企业追求,坚持“精益求精、追求完美、近零排放、追求卓越”的管理理念,秉承“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规模发展”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砥砺深耕,奋楫笃行,履践致远。紧紧围绕“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战略部署,努力将项目打造成环境友好、生态和谐、环保教育的旅游示范项目。湘潭慧眼,携手光大;光大诚信,助力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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