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补充核定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年10月-2023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重新核定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23年2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年10月-2023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重新核定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23年2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3。
四、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电网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2023年4-6月)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补充)
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重新)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