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6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二期)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二期)生物质处理项目位于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东南侧预留地块。本项目主要建设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联合厌氧消化系统、沼气存储及火炬系统、沼渣脱水系统、臭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工程、餐饮垃圾收运系统以及配套工程等,处理餐厨垃圾共250吨/天,其中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150吨/天,厨余垃圾100吨/天。
本项目总投资1693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7.7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5%。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二期)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二期)生物质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传 真:0668-29018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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