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光大水务公布,光大水务作为牵头方组建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与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涟水空港公司」)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且光大水务与涟水空港公司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委托运维协议》,进而取得江苏淮安涟水县空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涟水空港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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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水务取得江苏淮安涟水县空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二期EPCO项目

2023-09-26 15:45 来源: 光大水务 

9月25日,光大水务公布,光大水务作为牵头方组建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与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涟水空港公司」)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且光大水务与涟水空港公司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委托运维协议》,进而取得江苏淮安涟水县空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涟水空港产业园厂」或「该厂」)二期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二期EPCO项目」或「该项目」)。这标志着光大水务继今年6月签署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EPCO项目后,进一步于当地的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市场取得良好的轻资产业务拓展成果。

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二期EPCO项目将以EPCO模式推进实施,主要负责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运营。根据该项目相关合同与协议,光大水务将主要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并有权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为5年,期满后可续签3年。联合体其他成员将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涟水空港产业园厂设计工业废水处理总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将分两期建设。其中,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二期的设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主要出水水质指标所执行的标准将与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保持一致,即:CODCr(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TP(总磷)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V标准,其中TN(总氮)不高于10(12)毫克/升,其余主要指标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二期EPCO项目的签署标志着光大水务牵头的联合体在业务实力、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及空港产业园进驻企业的认可与信赖。涟水空港产业园厂将不仅获得EPCO业务模式带来的高效全周期服务,涟水空港产业园厂一期及二期EPCO项目委托予同一个联合体实施也有助该厂在设计、技术、采购、施工、运营等阶段实现协同增效,进一步提升涟水空港产业园厂的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随着涟水空港产业园迎来相关企业进驻及现有企业的扩建,两个EPCO项目的落实可更好满足园区日渐增长的水处理服务需求。光大水务将与联合体其他成员携手,通过提供稳定、安全、高效的工业废水处理服务,保障各园区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助力涟水县相关工业产业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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