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8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公告(二次)发布,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
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引入社会投资人以股份合作模式与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华国投)成立合资公司,负责推进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实施。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估2647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持股 66%(暂估 17470.2 万元)以现金方式缴纳,五华国投持股 34%(即暂估 8999.8 万元),以有机垃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五华区西郊有机垃圾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有机垃圾处理厂)项目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 400t/d,城市粪便 300t/d(最终以项目初设批复为准)。对于餐厨垃圾的处置,给予330元/吨的补贴。(2)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将围绕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包括固废处置、建废处置、再生资源利用等产业为核心的静脉产业园,以满足五华区乃至昆明市近远期固废处置需求而规划的一个环保产业园。同时搭建以环保行业、新能源行业、低碳产业为核心的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展示的孵化平台,以创新型产业园的发展思路,满足昆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高质量发展目标。拟在片区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进场道路、污水处理厂、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8-21 16: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4152513)
备注: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其他: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政务笺【2021】2号文规定,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切换至“昆明市”)。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②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切换至“昆明市”),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③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④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工
办公电话: 13648883335、13888997356
招标代理机构: 屿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工、杨工
办公电话: 0871-64100123 移动电话: 183144725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300243001001
标段名称: (ZY)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社会合作伙伴招标(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20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0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1)按程序参与有机垃圾处理厂项目的建设,以及园区一期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园区配套的水、电、路、气等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园区一期的招商和运营管理,也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按程序参与园区一期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2)参与园区一期的前期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功能调整定位、发展策划、运营管理、产业引导、市场调研分析、经济测算、环保宣传培训等前期工作; (3)配合开展项目前期政府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土壤污染调查、房屋调查、宗地调查、文物保护调查、消防、交评、环评、水保等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 (4)配合项目属地开展前期征迁工作,根据合作需要负责筹措园区一期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满足项目顺利实施,其他未列明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推进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以股份合作模式与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华国投)成立合资公司,负责推进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实施。社会资本方应当以现金方式缴纳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五华国投以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云(2022)五华区不动产权第0651309号】)的土地使用权的有机垃圾处置用地作价7500万元入股。根据社会资本方实缴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五华国投有机垃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格最终确定双方持股比例和注册资本金金额,五华国投公司持股比例下不保底,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上不封顶。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五华区西郊有机垃圾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有机垃圾处理厂)位于西翥街道办事处大凹村鑫兴泽垃圾焚烧发电厂旁边,项目用地约66亩(国有划拨用地,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规划范围西至西翥街道大凹村,南邻西翥街道响水箐村,本次合作范围总用地面积约746亩(四至范围和用地面积最终以审核批准面积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联合体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且还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出资金额。 (3)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投标人须社会信誉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账户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证明仅针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若投标人提供多份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证明的可进行累加,但必须是同一天同一时点开出的证明(不同时点开出的证明不可累加,8小时以内视为同一时点)可以累加,投标人提供的资金证明应当真实有效,且用于实缴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须提供相应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该笔资金按照投标人的承诺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信誉情况: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中关于“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要求。 6、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无。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3、投标人须社会信誉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须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账户不少于1亿元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证明仅针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若投标人提供多份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证明的可进行累加,但必须是同一天同一时点开出的证明(不同时点开出的证明不可累加,8小时以内视为同一时点)可以累加,投标人提供的资金证明应当真实有效,且用于实缴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须提供相应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该笔资金按照投标人的承诺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土地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信誉情况: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中关于“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要求。 6、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9-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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