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比2019年《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变化: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黄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条件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二)增加了臭氧重污染应急要求。为应对我市夏季臭氧(O3)超标导致重污染天气的问题,增加了O3重污染应急的有关内容,规定了O3预警启动标准为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在O3污染达到预警条件时可以发布O3预警,明确了O3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推动我市有效应对O3重污染问题。(三)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在保障类工业企业中增加能源保供类企业,并提出重点行业内的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等级的要求;结合“六稳”“六保”要求,对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予以豁免;增加了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有关内容;对分级响应措施按照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进行了梳理。(四)完善了责任追究有关要求。突出了企业主体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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