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州市安吉县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近年来,广东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久久为功,统筹安排超三百亿元支持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着力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广东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财政贡献。
01 坚持系统治理 整体推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省财政坚持以重点项目为引领,推动韶关市广东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梅州市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先后通过中央竞争性评审分别获得20亿元资金支持,同时在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资金安排时对两市给予倾斜,由两市统筹用于支持山水项目实施,打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样板。
项目实施以来,沿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2020年,韶关市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梅州市已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465平方千米,2021-2022年全市1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
02 坚持生态优先 稳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
省财政将支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作为财政支出重点,支持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并积极创新财政政策模式,引入省属企业参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201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落实超160亿元,支持练江流域、练江枫江二期整治、小东江流域整治及三江连通工程实施,通过“大兵团作战”模式,省、市和省属企业形成合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补齐流域整治基础设施短板,稳步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目前,练江已经实现了从普遍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提升至IV类的重大转折变化,入选省“十大美丽河湖”,2023年汕头市也以突出的治水成效,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地方。
03 坚持先行先试 推动走出广东特色系统治水新模式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的工作部署,省财政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碧道建设资金筹措机制,以“奖补结合”方式强化对碧道建设的资金保障,将河湖长制及碧道建设相关工作纳入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由市县按规定统筹使用,同时,用好竞标争先、赛龙夺锦的机制,实施以奖促优措施,每年安排1亿元,3年共计安排3亿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碧道建设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奖补,推动市县先行先试,以水为纽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协同推进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游憩系统构建及共建生态活力滨水经济带“5+1”重点任务建设,走出有广东特色的系统治水新模式。2019年以来,市县已统筹省级涉农资金16.37亿元支持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已累计建成碧道5712公里,新增生态岸线1867公里,生态岸线比例从34.6%增加至52.1%,新增绿化面积约6.9万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美丽景象重回南粤大地。
04 坚持惠民增福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持续高位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连续三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并将其列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总体部署。省财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涉农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之一,2021-2022年累计落实资金超过20亿元,有力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统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预计落实相关财政资金20亿元,为提升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鼓励地市采取措施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支持中山成功申报中央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得2亿元中央资金支持。
在各级财政资金的持续支持下,2022年度纳入民生实事办理的1172个示范村全部完成治理,42个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省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低于20%提升至53.4%,村庄污水横流、臭味扰民等问题得到根本性好转。
05 坚持陆海统筹 推动巩固蓝色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
2020-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海洋保护修复资金32.7亿元支持沿海地市实施了一批蓝色海岸带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引领海洋生态稳中趋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
红树林保护修复迈入新征程。2020年以来,省财政统筹安排15.8亿元,支持各市完成中央下达我省的至2025年营造修复红树林8000公顷的目标任务,推动湛江、惠州、江门等市高水平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目前全省已完成红树林营造1757.627公顷,完成红树林修复1840.85公顷。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再上新台阶。2020年以来,省财政统筹安排4.85亿元用于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整治、陆源入海污染治理等,通过提高污染源排放控制、入海河流水质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大力助推美丽海湾建设。2022年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89.7%,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水质目标,全省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实现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同步改善。
海岸线整治修复初见成效。2020年以来,省财政统筹安排12.05亿元,支持通过开展乱石垃圾清理、沙滩清表平整、防浪墙设立、鱼塘回填等修复工程,修复沙滩面积和砂质岸线,助牢守住生态底线。2020年以来,超50公里人工岸线经生态修复转变为具有自然岸线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生态恢复岸线。
06 坚持多渠道统筹 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省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推动构建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支持全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2020-2023年统筹安排56.67亿元支持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夯实造林绿化基础。同时,积极推动金融资本支持造林绿化,2023年我省国家储备林共获得国开行授信额度9亿元,获得发放贷款2.2亿元,强化金融保障,2020-2023年累计安排5.65亿元支持购买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广大林农撑起防灾减损的保护伞,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效。在此基础上,通过推广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购买劳务、以地换绿等模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国土绿化资金。
目前我省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53.03%,森林面积达1.43亿亩,美丽广东的绿色底图基本绘就,绿色发展的主基调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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