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利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再生水利用配置能力,不断优化再生水规划布局,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8月8日,河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布局更加完善,配置能力大幅提升,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输配设施逐步完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指导意见》围绕“节水优先、统筹推进、科学规划、统一配置、规范管理、安全利用、政策激励、市场驱动”的原则,对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强化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落实再生水利用价格税收政策等内容作出了工作安排,内容涵盖分析再生水利用现状、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严格项目论证审批、增强计量统计能力和探索再生水区域统筹利用等各个方面。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有效保障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