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海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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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07-17 11:46 来源: 长海县人民政府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大连市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海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十九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海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大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长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长海打造中国北方独具特色的生态低碳示范岛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长海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增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全面管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衔接融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作用

1.加强规划有效衔接。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目标纳入长海县城乡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统筹考虑,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等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统筹县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健全统计技术制度。开展固体废物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建筑垃圾的统计技术方法,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台账规范化管理。统筹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全过程调查统计技术方法。完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量、清运量、末端处理处置量、资源利用量等统计制度。(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智慧管理体系。配合上级搭建完善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数据的信息化监管服务系统,打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各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壁垒,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工业固废利用质量

4.推动工业绿色转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严格落实“双超、高耗能”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量。(县发展改革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工作,积极引导燃煤锅炉拆炉并网或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煤系固体废物产生。(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粉煤灰、炉渣、贝壳等固体废物在建筑材料制备、道路工程、建设工程等领域的综合利用,提高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能力。培育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建立产废与资源利用企业之间协作机制,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的合理配置。(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倾倒、填埋等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各环节的监管职责,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农业循环模式,提升农业固废利用水平

8.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坚持绿色生态导向,积极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减肥减药技术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模式。(县农业农村局)

9.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环境友好型农药推广使用,提高农药利用率。加强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应用赤眼蜂生物防治玉米螟。鼓励引导根据耕地肥力、作物生产实际科学施用化肥,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增施有机肥,科学推进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到 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县农业农村局)

10.促进畜禽粪污利用。对于区域内畜禽散养用户,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实现区域畜禽粪便的集中收集、集中处理。鼓励采取固体粪生产有机肥,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到2025年,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完善病死畜禽收集体系,加快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县农业农村局)

11.实现秸秆全量利用。推广应用秸秆还田、燃料化、饲料化和肥料化利用新技术,到2025年,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农业农村局)

12.加强废旧农资利用。健全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农资经销店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形成地膜回收“源头监管、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步走模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县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13.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进一步配齐分类设施,鼓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创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业化、信息化。健全督导体系,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度和投放准确率。逐步推广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引导居民和非居民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到2025年,县城中心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4.完善分类收运体系。统筹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点,提高分类收集效率。加快全县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和垃圾前端收集装备转型升级,提升垃圾收运效率。构建环卫信息化智能监管机制,完善数字化环卫系统建设,创新道路扬尘监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县主要街区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厨余垃圾清运率达到60%,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数据在线实时监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加快推进处置设施使用。推进长海县已建成的生活垃圾低温热解站投入使用,促进原生生活垃圾趋零填埋。完善生活源垃圾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的高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农村地区探索适合本地垃圾分类的减量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探索以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收运及处理处置。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统筹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光盘行动”,倡导“文明餐桌”,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公众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积极推广快递绿色包装。加快构建绿色行动体系,广泛推广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形成崇尚绿色的社会氛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动“无废细胞”建设。以长海县蓝色经济为特点,健全岛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推进清洁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打造长海县“无废绿岛”模式。(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海洋发展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开展无废机关、无废企业、无废景区、无废酒店等“无废细胞”创建,大力推进源头减量。(“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城市保障建设,补齐城市固废治理短板

19.推进建筑垃圾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推广装修垃圾堆放箱。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拆迁企业利用拆迁空间,就地对拆迁废物分类、破碎和分选。依托“大连市数字环卫v3.4”管理系统,加大对作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到2025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建材认证,鼓励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拓展污泥利用途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在设计、建设阶段应考虑污泥减量设施。规范运行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水工艺设施,降低污泥含水率。探索污泥和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协同处置,减少污泥填埋量,到2025年底,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塑料污染。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力度,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持续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海上环卫”作用。(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营商局、长海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监督监管,完善危险废物治理体系

23.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规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推进重点排污单位清洁生产。(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4.聚焦小微源集中收运。开展危险废物小微企业收集试点工作。逐步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2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申报等。加大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指导与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收集、转卖、处理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违法行为。(长海生态环境分局)

(七)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建设保障能力

26.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完善长海县垃圾分类等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塑料污染防治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探索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押金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固体废物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形成更为优化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发挥环境信用评价政策制度作用,将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强化跨部门联合惩戒。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执行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上报制度,强化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监管。加大对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购物袋)、农膜(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稀农用地膜)的查处力度。开展建筑垃圾排放管理专项整治,落实建筑废弃物排放安全管理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持续打击非法收集和拆解废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为。(长海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海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门协调机制,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细化分阶段、分年度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建设需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县政府定期督查调度,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或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拖沓、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戒。

(四)大力宣传推广。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解读“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建设理念。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中午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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