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总投资 9332.51 万元,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限25年(包含建设期2年)。
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邮箱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CZ-2023-0702
项目名称: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政府授权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由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并与选择的经营主体签署《特许经营合同》。
3.项目地址:项目区位于甘孜州色达县色柯镇和洛若镇。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并最终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30年,考虑行业特点,项目生命周期,金融机构贷款落地性,设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2年)。如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发生非社会资本方应当承担的风险而导致项目进度或收益受到不利影响,作为补偿方式的一种,社会资本可以请求延长项目合作期限,实施机构和县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延期手续。
5.项目合作目标:通过项目的建设,将对色达县色柯镇和洛若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保护高原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并保障色曲河的水质安全,维护色达县生态环境。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9332.51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220.05 万元,占总投资的 77.3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52.72万元,占总投资的 14.49%。预备费 428.64万元,占总投资的 4.59%。建设期利息 331.1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55%。
7.项目支付责任:该项目为政府特许经营模式,由经营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项目存在项目自身收益及可行性缺口补贴,其中项目自身收益由特许经营主体自行收取。
8.主要建设内容及配套设施
色柯镇污水处理厂扩建至4500t/d,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建至4700t/d。主要包括:
(1)色柯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站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总平建筑工程、总平综合管线工程、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接触氧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计量渠、池顶保温建筑、鼓风机房及加药间、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工程)和厂外管道工程(DN600和DN500安装、沥青路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破除及恢复、人行道破除及恢复)。
(2)洛若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站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总平建筑工程、总平综合管线工程、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接触氧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计量渠、池顶保温建筑、鼓风机房及加药间(技改)、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工程)和厂外管道工程(DN600和DN500安装、沥青路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破除及恢复、人行道破除及恢复)。
9.回报机制
付费来源,“使用者付费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
10.项目资产形成与期满处置
(一)项目资产权属
合作期满后,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运营期满后,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运营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二)项目资产移交
1、移交内容
合同期满,项目资产(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需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且特许经营方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2、移交程序
合同期满前6个月,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甘孜州色达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应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共同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细程序、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将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零配件和备件等详细清单。
3、移交标准
该项目移交标准包括移交前的检测和移交前的整改两个方面的内容。
(1)移交前的检测
在合作期结束前6个月内,由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该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责任使检测所得的各项性能参数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
(2)移交前的整改
经检测,如检测参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有义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修复,使其达到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未在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修复工作或整改修复工作未达到检测标准的,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修复,并按整改修复的费用兑付移交保函。
11.技术要求:
(1) 承担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等责任和风险。
(2) 在服务范围内,按照经批准的相关规划以及负责实施本项目,确保项目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
(3) 当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甲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4) 在运营期内严格按适用法律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运行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 接受并配合甲方在服务期内进行的监督管理。
(6) 应按约定自费取得和保持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并应督促项目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商取得并保持所需的一切此类批准。
(7) 应确保融资文件、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签订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协议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商务要求
1、特许经营期限:25年(包含建设期2年)。
2.合同签订: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主管单位、相关部门、专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规定以及行业部门的要求统一验收。
4、其他要求
4.1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管理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所有健康和安全标准中的要求。
4.2运营管理
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谨慎运营惯例,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收运处置服务。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责任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运营进行全程监督。项目运营期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实施行业管理。
5.其他未尽事宜,以《色达县城及洛若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
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要求和技术标准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25年(包含建设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邮箱报名
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网络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资料盖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主题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后发送至邮箱:3592781197@qq.com。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账号)、经办人身份证明(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K区15栋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K区15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
可行性缺口补贴标准6元/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色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路6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36-260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采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K区15栋1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 028-84125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918397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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