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招标规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5×29MW高温热水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本体及其辅机和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及施工等。
2.4项目地点:云港分公司;
2.5计划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20日,竣工时间2023年10月15日;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项目投资额:2475万元。
2.8质保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本项目牵头人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0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