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其中2000万元为奖励资金)支持霍城县、额敏县、木垒县、巴里坤县、阿瓦提县、乌恰县等6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打造新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十四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项目管理实施工作评价优秀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奖励。
下一步,新疆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主动作为,强化监督,狠抓项目进度,切实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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