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精神的有力抓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决策部署,纵深推进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近日,许昌市印发《许昌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为许昌市今年“无废城市”建设指明了实践路径。
统筹谋划推进 明确建设目标
年度设定指标全面达成,形成“一领域一亮点、一县域一特色”建设格局,百围之木,始于勾萌;万里之途,起于跬步。
自2019年4月获批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来,许昌市坚持把“无废城市”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制定实施路线图,落实好技术支撑、市场培育、资金保障等,重点打造了“无废经济”发展链、“无废产城”制度链、“无废乡村”生态链、“无废文化”传承链“四大典型示范”,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无废之路”,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许昌市再次上榜。2022年6月,许昌“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亮相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蓝图在莲城大地上,被精心绘制。
随着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今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无废城市”建设——支持许昌市大力发展“无废经济”,助力许昌市争取全国“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融资试点,推进“无废城市”EOD等项目实施,支持长葛循环经济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基地;打造“无废产业”,指导许昌市探索废旧金属、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固废高值化再生利用新路径,鼓励飞灰、铝灰等处置项目落地,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效益;支持提升固废监管能力,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城市废物管理可见、可减、可用,最大限度消除末端处理的环境影响,鼓励建设“无废细胞”,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实践证明,“无废城市”建设不仅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载体,还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有力抓手,必须将“无废城市”建设融入城市发展战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四年来,许昌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相继印发《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许昌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近日,许昌市又印发《许昌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方案》指出,许昌市今年建设“无废城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化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生态强市”作出贡献。
《方案》明确提出:2023年,全市固体废物源头产量持续下降,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设施逐步完善,循环经济产业不断壮大,全程环境监管得到加强,年度设定指标全面达成,形成“一领域一亮点、一县域一特色”建设格局。
梳理细化任务 狠抓推进落实
从6个方面部署25项主要任务,并确定任务责任主体、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目标既定,落实为要。为确保今年“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方案》从6个方面部署25项主要任务,并确定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工业低碳发展,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工业绿色转型,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达8%,绿色矿山建成率达25%;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2023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达到20%,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占比达1.6%;强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规范化管理,推进产业链循环化,推进产业集聚循环发展,2023年,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建成“无废示范园区”,全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达到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至0.175吨/万元;提升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2023年,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达到2.3%,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4%。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健全“无废生活”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完善垃圾收运与处置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3年,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9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18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88.7%;加强餐厨废弃物源头管控,强化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理,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强化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2023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5%;加强塑料源头管控,推进塑料废物收处利用,推进包装废弃物源头减量与循环化利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全市塑料污染得到明显改善;加强污泥全过程管控,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提高污泥资源利用水平;开展“无废”宣传行动,大力培育“无废细胞”,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2023年,创建200个以上市级“无废细胞”,“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普及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满意程度均达到85%。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绿色养殖模式,推进粪污处置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2023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2.5%;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6%;促进农膜地膜源头减量,建立农膜回收处置体系,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2023年,全市农膜综合回收率达95.5%;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利用,推进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及包装物回收,2023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40%。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强化危险废物源头防控,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监管水平,提升危废风险防控能力,2023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低于3.32吨/万元;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网络建设,推进社会源危废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构建危险废物收集网络,2023年,初步建设小微企业危废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中心城区汽修企业危废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68%;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推进医疗废物源头减量,补齐危废医废处置短板,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87.5%;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摸底,夯实精细化环境安全管理基础。
——培育无废产业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培育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2023年,骨干型企业数量达到8家;加快补齐固废处置能力短板,探索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构建规划“一张网”;推动各领域产业发展和县域“无废”产业发展,打造“一领域一亮点、一县区一特色”建设格局,推动固废产业多链发展。
——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更趋完善;强化固废产业科技赋能,2023年,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至少1项。推动建设固废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示范基地等,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级、省级等固废处理处置技术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产品标准制定;建设完善固体废物智慧服务平台,健全危险废物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体系,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加大“无废城市”建设投入力度。
凝聚多方力量 提供有力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项目管理、培养人才队伍四个方面,为今年“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提供保障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无废城市”建设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广泛凝聚共识,做好要素保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项目管理、培养人才队伍四个方面,为今年“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专班建设。调整充实市、县两级专班人员力量,改进完善专班运行机制,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驻许各有关单位要同步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专班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各项目标指标和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健全“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县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直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在12月底前,向市无废办报送“无废城市”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与基本建设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严禁审批固废产生量大且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环境破坏的涉固废、危废项目。严禁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规定范围内新建、扩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和集中处置设施。实施项目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项目,严格项目的调入调出制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培养人才队伍。建立固体废物领域专家库,通过专家授课、设立专业、定期培训、联合培养、定向实习等形式,培养固废领域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龙头企业建立人才培训机构,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循序渐进抓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升固废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擦亮‘无废如许’城市名片,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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