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粤府〔202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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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集固体废弃物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

2023-04-27 10:06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粤府〔2022〕56号),我厅拟组织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旨在凝练总结、宣传展示、复制推广各地固体废弃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推动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含建筑垃圾等)、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非常规来源固体废弃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其中,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园区、企业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5年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得有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得有不良的信用评价问题,主要生产或经营活动在省内。

(二)申报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并在同行业可复制推广。

三、申报程序

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转发通知并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报《固体废弃物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所在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出具推荐函连同申请表于2023年5月10日前上报至我厅应对气候变化与交流合作处。

四、其他事项

(一)案例评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考核评选,主要侧重于固体废弃物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路径、协同效果、创新性及可推广性;同时,我厅将对成效突出的优秀案例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二)案例公布与宣传。针对入选案例,我厅将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拟在我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以期引导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附件:固体废弃物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申请表.docx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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