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新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2-006
项目名称:新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预算:0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14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3年4月6日10:30
开标、评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情况
三、中标标的情况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新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
服务内容
1、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分别是拆除垃圾、道路沥青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中标单位在所中标区域建一座各类垃圾资源利用基地,构建快捷高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
2、项目建设运营模式:本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由新化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实施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具有相应实力的社会企业,由企业负责项目的选址、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中标企业应在新化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财务独立核算。
3、建设规模:河东、河西两座垃圾资源利用基地总投资不少于4000万元,年处理建筑垃圾规模不少于50万吨。中标企业根据建筑垃圾产生及运输量,合理确定处置基地的建设规模和分期建设计划并报县城管执法局备案,避免盲目扩大建设规模,但应保证从进入运营期起处置基地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区域内产生的全部建筑垃圾的处置需求。
4、付费机制:中标企业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行情收取处理费。县人民政府不予任何形式的兜底补贴。
服务期限
经营权期限15年(含建设期1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傅涛、李兴旺、刘琳、朱建平、肖建林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890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新化县富康路
(3)联系人:曾女士
(4)电话:18973893678
2、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5273896266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1)监管部门:新化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
(2)电 话:康先生 1397384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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