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27日,巢湖流域(无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是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履行期限24年。
中标供应商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是无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巢湖流域(无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ZCGZB-2023-006
二、项目名称:巢湖流域(无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绿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家园A区15幢5楼
成交金额:/
四、专家评审名单
赵家柱陈先祥沈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供应商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501室,联系电话:19315384633。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境内
联系方式:0553-253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栋1单元501
联系方式:19315384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翔
电话:1931538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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