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4、5#棒加热炉烟气脱硫工程[LGGF-2023-GC-0855]-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综合改造(二期)工程-4、5#棒加热炉烟气脱硫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凌钢厂区。
2.2计划工期: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3项目概况:为了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对4、5#棒加热炉烟气实施脱硫改造。在5#棒加热炉风机房附近,合建4、5#棒加热炉烟气脱硫系统,空烟和煤烟分别建设,采用DRT或SDS(钙基脱硫剂或钠基脱硫剂均可)工艺。改造后烟气指标满足:SO2≤50mg/Nm3(干标,8%O2);粉尘排放≤10mg/Nm3(干标,8%O2);烟气排放温度≤120℃;除尘器漏风率≤2%、林格曼黑度一级、除尘器阻力损失≤1200Pa。
2.4招标范围:此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括除尘器及外部管网系统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含土建及基础处理)、系统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冶金行业甲级及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承担过蓄热式加热炉烟气脱硫[采用DRT或SDS(钙基脱硫剂或钠基脱硫剂均可)工艺]总承包业绩(空烟和煤烟分别建设,烟气量均不小于10万m3/h),提供符合超低要求的总承包合同(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环保检测报告),合同中没有体现工程具体内容的应附技术协议,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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