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新招标,该项目曾因“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况”而废标。温州市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总预算金额约2.89近人民币,分三标段招标,服务期3年。
项目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域内国、省道、社区(村)道路、沿河游步道、绿化带、街头绿地和开放式物业小区的人工精细化保洁作业;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道路洒水和冲洗;乱张贴清除,乱涂写覆盖;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中转站垃圾桶、城市家具(道路护栏、隔离带、路灯杆、信号灯等)、垃圾分类收集点的清洗;城镇公厕维养(含化粪池抽运);环卫驿站维养、无主装潢垃圾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等项目。
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WZ[2023]005
项目名称: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重)
预算金额(元):289452628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双屿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746855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双屿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重),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藤桥镇、山福镇)(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56640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藤桥镇、山福镇)(重),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七都街道)(重)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二期(七都街道)(重),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照一年一签形式,未出现须提前终止合同情况的,可签第二年(第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评标区)(温州市宽带路18号)/ 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惠民路7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01121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0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A幢13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国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20155
质疑联系人:冯丽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076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朱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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