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2023-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3500万元,本项目共分两个采购包,拟通过公开招标,各采购包确定一名中标人提供相关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包 1:负责芦溪河污水处理厂、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西河污水处理厂、西河污水处理二厂、乡镇及微型污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处置,处置量约 50000 吨/年。
采购包 2:负责东安水质净化厂、陡沟河污水处理厂、陡沟河污水处理二厂、分散性生活污染源处理设施等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处置,处置量约 50000 吨/年。
服务标准:
污泥处置方式需满足以下相关标准之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2348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246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等国家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履约时间:服务期为 2 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果政府方对污泥处置另有安排,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投标人损失。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2023-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015
项目名称:2023-2025年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果政府方对污泥处置另有安排,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投标人损失。
采购包2:服务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如果政府方对污泥处置另有安排,则合同终止,采购人不赔偿投标人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符合要求。
采购包2: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符合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8号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备案编号:51011223210200004418[2023]00118 预算金额:3500万元(其中:采购包1:1750万元/年,采购包2:1750万元/年;)2、最高限价:采购包1: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350元/吨,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750万元/年;采购包2: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为350元/吨,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750万元/年;3、采购品目名称:C99其他服务;4、标的名称:采购包1:负责芦溪河污水处理厂、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西河污水处理厂、西河污水处理二厂、乡镇及微型污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包2:负责东安水质净化厂、陡沟河污水处理厂、陡沟河污水处理二厂、分散性生活污染源处理设施等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置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27号
联系方式:028-64159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7号、8号
联系方式:028-8596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8-85960093
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8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