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SCR脱硝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SCR脱硝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CR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SCR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SCR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SCR脱硝系统1台,详见技术附件(或MR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不设定最高限价;
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或MR文件);
5、交货期:1)终版工艺包: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或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喷氨格栅等2023年5月送达对流段模块厂家(或届时根据对流段模块厂家实际需求确定);
3)其他设备2023年11月送达吉化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4)催化剂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到货,送达至吉化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喷氨格栅及其支撑、催化剂支撑件等应运送至对流段模块厂家进行安装,其余设备及催化剂送达吉化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7、质保期: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货物交货后_18_个月,或装置中交/机械完工后_12_个月,以后到者为准。当质量保证期内发生任何货物或其一部分的维修或更换时,维修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后续标段此要求相同。(本项目一般写法)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安装调试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工艺包部分、设备部分、催化剂部分价格需分项列明;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工艺包部分:30%预付款、65%货款、5%质保金;
设备部分:30%预付款、30%进度款、35%货款、5%质保金;
催化剂部分:30%预付款、30%进度款、35%货款、5%质保金。
数字化交付要求:供应商报价文件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数字化交付项目供应商交付规定》的要求,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 SCR出口NOx:排放的烟气中NOx≤30mg/Nm3(干基氧含量3%mol)。
1.3 逃逸氨:排放的烟气中NOx 参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 562执行。“SCR反应器出口烟气中氨的质量与烟气体积(101325Pa,0 摄氏度,干基、过量空气系数1.4)之比,用mg/m3 表示。宜小于2.5mg/m3”。
1.4 SCR催化剂床层及喷氨系统烟气侧总压降:总压降<600Pa(催化剂寿命末期,额定工况)。
1.5 催化剂寿命: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但不得低于4年(35040h)。
1.6 投标方裂解炉SCR系统业绩为2017 年11 月~2022 年11 月期间,在国内乙烯裂解炉上成功应用。应用期间内至少有1 项成功业绩需要满足:在装置正常运行工况下,使用6 个月以上,且始终SCR 系统出口NOx≤40 mg/Nm3(干基氧含量3%mol)。投标人需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以及SCR运行合格报告(如有)。
1.7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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