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徐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方案》《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8日,详情如下:
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道路环卫保洁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环卫作业标准,制定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果,按照大气扬尘治理要求,深入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一体化,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率、可达性,实现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提升主城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范围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高架路(含三环路)及城市出入口等。
(二)实施内容
1.道路约950公里,2800万平方米(含200万平方米绿化带),330余座公厕,8座立交桥。
2.市场化保洁范围内道路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垃圾清理、停车线施划及停放秩序规范。
3.市场化保洁范围内道路的护栏清洗、立面(1.8米以下)野广告清理、绿化带捡拾、道路两侧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及道路垃圾分类工作。
4.市场化保洁道路范围内环卫设施的保洁和维护。
三、作业模式
建立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环卫保洁模式,采用高压冲洗、洗扫一体、机械巡回、小型洒水、人机配合精洗、人工快速巡回保洁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作业模式。
四、作业质量标准
作业质量符合《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江苏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等相关标准。
五、作业单价
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徐州市环境卫生作业单价》等标准,综合考虑保洁难度、用工数量等因素,逐个核算道路、公厕保洁经费。
六、组织实施
由各区组织实施。
七、监督考核
以市、区两级专业部门考核为主,环卫第三方监理为辅。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市级设立财政专户,区级保障部分由各区每月初上缴至市级专户,每月末由市级根据市、区两级考核结果拨付至中标企业。
(二)从严社保基金监管。环卫工人的社保基金按年度据实支付,用工保洁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所有职工的社会保险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三)建立经费核减机制。由于施工等原因造成道路或公厕无法正常保洁,施工封闭期间保洁费用按实际作业量进行核减,预留财政,施工验收后恢复经费拨付。
(四)加大履约监管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大对严重违约行为的处罚力度。
徐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管理规范化水平,巩固前一阶段的治理成果,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建立常态长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二、实施时间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从2023年6月起实施。
三、实施内容
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管理、分类引导以及四类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管理、厨余垃圾驳运点管理等。
四、组织实施
由各区组织实施。
五、监督考核
市级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对各区进行考核,按期出具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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